今年以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琼山分局加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力度。第一季度,在对食品抽检中发现,琼山区3家摊位所销售的三点蟹、皮皮虾、豆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存在重金属及农药残留的情况。近日,涉事的3家摊位被依法分别予以处罚款50000元。 所售皮皮虾、三点蟹被检出镉超标 两家海鲜摊位分别获罚款50000元 今年2月15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琼山分局收到广州金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1月14日抽检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城东市场黄某凤的皮皮虾,检验结论为镉项目不合格。2月19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琼山分局执法人员联系黄某凤,到其住所送达上述《检验报告》,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询问通知书》,并立案调查处理。经调查了解,该批次不合格皮皮虾是黄某凤于今年1月14日早上从海口市美兰区塘边路的海口美兰某水产品店购进的,共购进20斤,已全部售出,盈利140元。 3月11日,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街道攀丹社区中丹村便民点吴某经营的三点蟹,经抽检后显示,上述被抽检三点蟹镉(以Cd计)项目实测值1.6mg/kg,标准指标≤0.5mg/kg,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4月3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琼山分局执法人员前往吴某处进行检查,并送达检验报告,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该摊位继续经营有3月11日批次三点蟹,并对该摊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吴某当天对上述批次三点蟹进行召回。经核算,涉案三点蟹货值共计140元,无违法所得。 记者查询了解到,镉(以Cd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最大限量为0.5mg/kg。水产品中镉(以Cd计)超标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黄某凤经营镉不合格的皮皮虾,以及吴某所经营销售镉超标三点蟹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此,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琼山分局依法对上述两家摊位予罚款50000元,对黄某凤予以没收违法所得140元。 豆角灭蝇胺农药残留 一蔬菜摊位被罚50000元 3月7日,海口市琼山区凤翔农贸市场黎某蔬菜摊经营的豆角经抽检,被抽检豆角灭蝇胺项目实测值是1.4μg/kg,标准指标为0.5μg/kg。检验结论为,灭蝇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据了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6)中规定,灭蝇胺在豇豆、豆角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5μ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4月9日,执法人员前往凤翔农贸市场内黎某经营的摊位进行现场检查,并送达《检验报告》,现场检查未发现该摊位销售有2020年3月7日抽检不合格同批次豆角。经调查,3月7日,黎某摊位所销售的灭蝇胺不合格的豆角,据其本人称,该批不合格的豆角于3月6日下午从中山南路南北蔬菜批发市场的空地上摆摊处购进的,但不知道销售者叫什么名字,也没有销售者的联系电话找不到人。黎某未能提供相关的进货单据。经计算涉案货值共计30元,违法所得20元。 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琼山分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黎某蔬菜摊没收违法所得20元并处罚款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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