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促销越演越烈 请您小心这些消费陷阱
本报海口1月17日讯(见习记者 李慧)随着春节临近,海口各大商场里花样繁多的商品“促销战”也愈演愈烈。相关人士提醒广大市民,面对节前旺季商家五花八门的促销策略,市民们在购买时要多个心眼,理智消费。 促销产品不能退换有隐患 “清仓甩卖,全场商品不能试穿,一概售出不能退换”。记者近日走访解放西路多家商铺发现,一些商铺内都在显眼位置悬挂促销信息。正在挑衣服的周女士说:“看中的裤子不能试穿,买回去要是不合适又不能退换。” 另外,还有市民发现,一些服装小品牌为了抢客源,拿旧货充当新货、拿假货充真货打折。王女士向记者反映,最近她在一家商场花了70多元买了条裤子。前几天,发现裤子破裂了,于是带着裤子收据来到商铺,要求退货,但销售人员说,这条裤子是促销产品,不能给她退换。 打折常常“雷声大雨点小” 在海秀路,某商铺连续多天打出“清仓大减价最后2天”,“全场商品5折”等促销口号。顾客走进店才发现,真正5折销售的只是门口的两堆衣服,而那些往往都是磨损、断码、过季、甚至是贴牌的仓底货。经常逛街购物的刘女士告诉记者,一些商铺的海报上甚至没有注明不打折商品,当顾客看重某款衣服,销售人员假意查看了一下衣服标签,如果是注明了很低的价格,销售员就会告诉消费者该款商品“断货”,并向你推荐其它高价格商品。如果是旺销产品或者是新品,销售人员则声称该款属于“特价商品”不打折。 小心被购物券“套住” “买100送50,特例品,恕不参加活动”这是海府路一商铺在节搞促销活动时的声明和广告,但商家送的50元券,不能直接消费,必须满足商场规定的附加条件后才能消费。明珠广场某品牌促销人员告诉记者,消费者买了商品后会发现,所返的券只能购买很少一部分的商品,而且在使用返券时,还要求凑够一定的金额这个返券才好用,这样的话,就会遇到买就返、返就买、买就返的怪圈。 市民购物要多留个心眼 海口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要三思而后买,不要贪小便宜,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要索取票证,万一发生纠纷可持凭证投诉。而现在的打折商品,多数是反季商品,市民要注意选择,保证商品品质后再购买。因为我国法律规定的产品“三包”期的起算日期从购买之日算起,而消费者在购买反季商品后,一般当时是不使用的,等使用时出现问题,基本已超出了“三包”期,致使自身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此外,商家在发票上标明“处理品”字样的,要仔细查看商品质量,因为处理商品是不享受“三包”售后服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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