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海南视窗11月23日讯(记者肖霈报道):
11月23日,记者从《海南省游艇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南放宽了入境游艇的停泊点,入境游艇可在规定的港口、停泊点、游艇码头、海上浏览景区停靠,但禁止前往西沙水域等暂未开放的水域。 《办法》规定,允许游艇在海南现有的秀英港、马村港、三亚港、八所港、洋浦港、清澜港6个国家对外开放口岸或经批准临时办理入境手续的游艇码头或靠泊点接受检查、出入境手续,在经主管机关批准开放的港口、游艇码头、停泊点、海上游览景区停靠,开展游览观光活动。 游艇入境后,允许游艇业主可在规定的停泊区域内,邀请朋友上艇举行商务活动,并一起出海观光游览,并无需办理相关边防检查手续。 会上,海南省公安边防总队副总队长郑惠光提醒大家,根据《办法》第九条规定,由于西沙水域现暂未对外开放,不属于经主管机关批准开放的水域,因此境外游艇未经批准严禁前往该水域。 此外,海南岛内居民也可乘坐游艇前往境外。以员工身份出境的人员持用《海员证》、以旅客身份出境的人员持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办理出境边防检查手续。如前往国外,应持护照和有效签证;前往港澳地区,应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和有效签注;前往台湾地区,应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有效签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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