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记者 陈元才 摄
《海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已获国务院批准实施,记者从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了解到,海南省已基本完成18个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海口市规划修编成果已上报国务院待审批。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到2020年海口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03.8万亩,建设用地总规模为76.7万亩,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55万亩以内。 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海南省已基本完成18个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获国务院批准实施《海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提出,至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71.8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62.33万公顷。规划突出海南大旅游产业功能,为建设世界一流的热带海岛度假胜地和国际旅游岛提供必要的土地保障。土地利用功能分区方面,全省共分为北部城市综合产业发展用地区、东部城镇旅游综合发展用地区、南部旅游城镇综合发展用地区、西部工业城镇发展用地区、环岛台地农业综合发展用地区和中部生态保护用地区。 据了解,《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编成果已上报国务院待审批。规划积极引导土地高效集约利用和建设用地理性增长,保障中心城区、重点建设项目等必要的建设用地需要,不断促进海口市绿色空间建设和生态安全体系构建。规划明确,未来海口土地利用的空间结构在于着力构建“一带四轴”的城镇空间结构。根据规划,到2020年海口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03.8万亩,建设用地总规模为76.7万亩,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55万亩以内。
来源:海口晚报 作者 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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