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星级酒店,是需要收取服务费的。而服务费的归属问题,最近在企业业绩不佳、薪资低下、难以招募和留住一线员工的背景下多次被提出。贵报前几期就有同仁刊发文章提出“将服务费分配给员工以提升员工收入”的话题,笔者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提升员工收入的思路。 在我国酒店行业起步之初,确定了酒店根据等级可以在出售“客房”、“餐饮”及其他产品时加收10%到15%的服务费,经济型酒店由于只提供有限服务而不准许其加收。这项“服务费附加”一直作为一项单独的收入计入酒店的财务报表,交纳税收后再纳入经营毛利润。 笔者认为,这种探讨通过改革现有分配制度来增加员工收入的想法应该鼓励,笔者在此也想提出另一种增加员工收入的途径,即能否用“小费”来激励员工,提升员工的收入,希望业内同仁能够对此进行思考和讨论。 “小费”在欧美国家的服务业很是流行,金额的比例大约在消费总额的10%左右。在餐厅消费,这样的数额消费者若用信用卡支付账单,可以在总额下面标注小费的金额,这部分金额,餐厅可以不入账,拿出来分配给服务人员,所以和税收无关。如果消费者不加在信用卡上,一般是在服务员呈上的账单夹里放入认为该给的现金小费。在酒店,顾客一般都是直接对门童、行李员支付现金小费,没有规定的金额;在客房,会在枕边留下没有规定数额的现金小费,以奖励客房服务员的辛勤劳动;对于客房送餐服务员,也会当场支付现金小费。 员工收到这样的现金“小费”,一种做法是不上缴,员工也不用交纳个调税;另一种做法是放入部门的一个“小费盒”,由经理来分配。 “小费”在欧美国家的服务业,是一线员工基本工资的附加,能得到多少取决于他们的服务态度和技能技巧。在亚洲国家“小费”不是很流行,给不给完全出于消费者的自愿。 有同行担心,如果哪一天中国的酒店行业也流行收“小费”,二线员工收入会不会低于一线员工?其实,在欧美国家不是以“一线、二线”来划分员工薪酬的,薪酬制度是根据“蓝领和白领”来区分的,“蓝领”服务人员,一般基本工资低于“白领”管理人员,但是可以有“小费”收入,可以有“超时加班费”收入,以周计算薪酬;“白领”管理人员,一般基本工资标准高于“蓝领”服务人员,但没有“小费收入”,没有“超时加班费”,薪酬以月计算。 很多优秀的“蓝领”总体收入高于一般的“白领”,且这些“蓝领”生活得很幸福、很体面。由于我国酒店行业发展至今没有可以收“小费”的条文,除了个别欧美消费者基于习惯会给个别员工“小费”,一线服务员工基本没有除了工资外的收入。也因为没有可以收“小费”的条文,酒店行业在制定薪酬制度时,往往根据岗位的等级,而不分“一线、二线,蓝领、白领”。 在目前的薪酬制度下,如果培养消费者这方面的习惯,同时允许服务人员收受“小费”,一定会发生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人力资源、财务、采购、文员一般员工都属于管理人员范畴)收入失衡的情况,所以是否善用“小费”来激励服务人员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薪酬制度的科学设置和对于目前薪酬制度的改革,行业协会、投资方、管理公司、职业经理人都需要认真考虑。 (作者单位:上海星硕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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