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第十届全国木球锦标赛竞赛规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 社体中心(群体处、体总秘书处),各行业体协秘书处,各有关院 校办公室,各木球协会、俱乐部: 第十届全国木球锦标赛定于2015 年5 月30 日至6 月1 日在 江苏省泰兴市举行。本次比赛成绩将作为2015 年亚洲杯木球赛选拔依据。 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2015 年4 月30 日 2015 年第十届全国木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木球协会(筹) 二、承办单位:泰兴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泰兴市体育局 泰兴市木球协会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5 年5 月29 日至6 月1 日在泰兴市体育中心、泰兴市洋思初级中学举行。 五、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兵团、解放军、 行业体协、有关院校、各木球协会及俱乐部。 五、竞赛项目 (一)团体赛:男子、女子 (二)单人赛:男子、女子 (三)混双赛。 (四)各项目比赛均设A、B、C、D 组。 六、参赛资格及组别 (一)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本年度体检合格,身体健康方可参赛。 (二)组别: A 组:年龄须在18 周岁(含)以下; B 组:19 周岁—30 周岁; C 组:31 周岁—50 周岁;D 组:51 周岁及以上。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审定的《木球竞赛规则》。 (二)自带球具(球门由大会统一配备)。 (三)各组别团体、混双名次由杆数赛决定。 (四)各组别杆数赛男、女单打录取前8 名参加球道赛单打决赛。 八、参赛办法 (一)团体赛每队限报领队、教练各1 人,运动员男、女各4—5 人。个人参赛报名人数不限。混双赛每组别限报2 对运动员。 (二)团体赛、单人赛和混双赛可兼项。不报团体赛的单位, 可直接报单人赛和混双赛。男、女不能混合报团体赛。 (三)D 组队员允许跨年龄参加C 组比赛,A 组队员允许跨 年龄参加B 组比赛,B、C 组队员不允许跨组比赛。 (四)每名运动员只允许代表一个单位参赛,只允许参加一 个组别比赛。 (五)参赛单位须自行办理比赛期间意外伤病险(含往返赛区途中),否则不得参赛。 (六)各队需按时报到并参加赛前联席会议,无故缺席将不允许参赛。 九、报名、报到与离会 (一)报名:各参赛单位按规程要求填写《2015 年第十届全国木球锦标赛报名表》(附件1 ),于2015 年5 月10 日前分别报国 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和泰兴市体育局群体科(发送电子版或传真)。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联系方式: 电话:010—87182319 传真:010—67133577 联系人:何 懿 E-mail:hyy2hy@hotmail.com 泰兴市体育局联系方式: 电话:0523—89700776 传真:0523—87550019 联系人:蒋志伟 Email:12678881@qq.com (二)报到:各队请于5 月29 日到泰兴市报到,下午4 时召开赛前联席会议,报到地点、联系方式、交通路线另行通知。报 到时须交验身份证明、保险证明和2015 年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并一次性缴纳报名费和食宿费。 (三)离会:各队请于6 月2 日12 时前离会。 (四)各参赛队请于报名时将返程票预订表(附件2 )报承办 单位。如未能按期提交,组委会视为自行解决。建议各队在本地通过网络自行预订返程票。 十、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一)团体赛前三名颁发奖杯、奖牌、证书;四至八名颁发奖杯、证书;个人赛、混合双人赛前三名颁发奖牌、证书;四至 八名颁发证书。 (二)设一杆过门奖,总奖金额为5000 元人民币。若一杆过 门超过1 人,奖金平分。 (三)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凡在比赛中未出现违反体育道德精神的球队,颁发体育道德风尚奖证书。 十一、裁判和仲裁 裁判和仲裁人员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选调,不足人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二、费用及食宿安排 (一)各代表队往返旅费、食宿费自理,须在大会统一安排的宾馆食宿(食宿标准:180 元/天/人,三星级或同等标准),以确保饮食卫生和安全。 (二)报名费:团体赛500 元/ 队、单人赛100 元/人(单独参加单人赛者缴纳)、混双赛200 元/对。报到时由承办单位收缴。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 2005-2013 0898.com GMT+8, 2024-4-20 01:49 , Processed in 0.028105 second(s), 16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