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木球协会(筹) 二、承办单位:河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河南省商丘师范学院 三、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14年5月30日至6月2日(四天) 地点:河南省商丘师范学院 四、参赛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兵团、解放军、行业体协、有关院校、各木球协会及俱乐部。 五、竞赛项目 (一)团体赛:男子、女子(杆数赛、球道赛)。 (二)单人赛:男子、女子(杆数赛、球道赛)。 (三)混双赛。 (四)各项目比赛均设A、B、C、D组。 六、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本年度体检合格,身体健康。 (二)A组运动员为青少年组,年龄须在18周岁(含)以下; B组运动员为大专院校组(在籍学生); C组运动员年龄须在50周岁(含)以下,1964年12月31日前出生; D组运动员年龄须在50周岁(含)以上,1963年1月1日前出生 七、竞赛办法 (一)使用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根据国际木球总会竞赛规则审定的《木球竞赛规则》。 (二)自带球具(球门由大会统一配备)。 (三)成绩统计及录取办法 1、杆数赛: (1)单人预赛: 运动员赛完 24球道后,以个人24球道总杆数为预赛成绩。各组录取12 名进入决赛,若有同杆数之情形,则以24球道中杆数低的球道多者为胜,依此类推。 (2)单人决赛: 每位晋级运动员再进行12球道决赛,以预、决赛共36球道总杆数合计成绩,总杆数最低者为胜,若有同杆数之情形,则以决赛12球道中杆数低的球道多者为胜,依此类推。 (3)混合组预决赛: ①混合组报名一律以男子选手姓名排前,女子选手姓名排后。每队赛完24球道后,以总杆数最低者为胜。 ②混合组打击顺序以同组2人轮流方式击球直至过门为止。发球顺序如下: 各队(a队、b队、c队)第1位选手由第1球道开始依序轮流发球(第1球道发球顺序a1. b1. c1、第2球道发球顺序b1. c1. a1、第3球道发球顺序c1. a1. b1),接着由各队第2位选手开始依序轮流发球(第4球道发球 顺序a2. b2. c2;第5球道发球顺序b2. c2. a2;第6球道发球顺序c2. a2. b2),再接着由各组第1位选手开始依序轮流发球,依此类推。 (4)团体组: 团体组以4-6人为一队,以每队最佳4位运动员24球道杆数赛总和为其团队成绩,总杆数低者为胜。 (5)成绩相同胜负判定: ①单人、混合组杆数赛若有2名(队)以上球员总杆数相同时,则以最后12球道中杆数低的球道多者为胜,依此类推。 ②团体组若2队以上总杆数相同时,以相关球队队员中杆数成绩最低杆者的队伍为胜,若再相同时,以次低杆者的队伍为胜,以此类推。若胜负判定情况仍完全相同,则由筹备会指定方法判定。 2、 球道赛: (1)比赛方式: 采用12球道单淘汰赛制,比赛双方各该球道杆数低者为胜一球道,杆数相同时为平手。任一方累计获胜的球道数比剩余的球道数还多时即为胜方,比赛结束。 (2)个人组: 比赛时依大会公开抽签排定赛程之球道以2名球员一组逐球道比赛。 (3)团体组: 采单循环赛制,团体组以4至6人为一队,每队每轮派出4名队员参加团体球道赛,依序以个人、双人、个人等3 点出赛,前2点不能排空,且每位队员每轮不得出赛超过1点。比赛进行中任一方累计获胜2点即为胜方,比赛即为结束。团体球道赛仅报名1队则不举行比赛;报名2队,采3战2胜制;报名3至5 队 ( 含5队 ) 采单循环赛制;报名6队以上至11队( 含11队 )先分2组单循环赛,各取前2名再采单淘汰决赛制;报名12队以上分4组单循环赛,各组取前2名再采单淘汰决赛。 ① 击球顺序: 球道赛中球员比赛球不论位于球道或球门区内,凡距离球门远者一律先行打击。 ② 平手胜负判定: 球道赛时若双方赛完12球道后仍平手时,则采骤死赛方式分出胜负,双方自第1球道逐道比赛,任一方胜出时,比赛即为结束。 八、报名办法 (一)团体赛每队限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男、女各4—6人。个人参赛报名人数不限。混双赛每队限报2对。 (二)团体赛、单人赛和混双赛可兼项。不报团体赛的单位,可直接报单人赛和混双赛。男、女不能混合报团体赛。 (三)报名年龄必须符合分组要求,不允许跨组报名比赛(以身份证为准) (四)参赛单位须自行办理团体意外伤病险,否则不得参赛。 九、报名、报到与离会: (一)报名:请于2014年4月20日前填写报名表(附件1,要求必须电子版报名)分别报至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和河南商丘师范学院。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 邮编:100763 电话:010— 传真:010— 联系人: E-mail: 河南商丘师范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E-mail: (二)报到:各队请于 月 日到河南商丘师范学院报到。报到地点、联系方式、交通路线: 。 报到时须交验身份证明、保险证明和2014年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并一次性缴纳报名费和食宿费。 (三)离会:请于 月 日离会。 (四)各参赛队请于报名时将返程票预订表(附件2)报承办单位。如未能按期将返程票预订表报大会,大会将视为自行解决。建议各队在本地通过联网自行预订返程票。 十、名次录取及奖励办法 (一)各项比赛报名参赛超过12队(对、人),录取前八名;报名参赛为8—11队(对、人),录取前六名;报名参赛为7队(对、人)及以下,录取前三名。 (二)团体赛:颁发奖杯和证书,前三名颁发奖牌。单人赛、混双赛:颁发证书,前三名颁发奖牌。 (三)设一杆过门奖,总奖金额为8000元人民币。若一杆过门超过1人,奖金平分。 (四)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凡在比赛过程中未出现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球队,颁发体育道德风尚奖证书。 十一、裁判和仲裁 裁判和仲裁人员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选调。 十二、费用及食宿安排 (一)各代表队必须在大会统一安排的宾馆食宿(食宿标准:180元/天/人,三星级或同等标准),以确保饮食卫生和安全。 (二)报名费:团体赛500元/队、单人赛100元/人(单独参加单人赛者缴纳)、混双赛200元/对。报到时由主办单位收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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