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注重规范执法,强化社会管理创新,唱响“出入有境、服务无境”,着力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创造了良好的出入境环境,满足了中外出入境人员的需求,为国际旅游岛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先后相继出台多项便民服务措施,近期,再添包括“内地居民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在内的4项便民服务新措施。至此,海南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共出台了10类27项便民利民措施。 海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马凯局长向记者介绍,最新新增的便民服务措施包括“内地居民异地办理出入境证件”,即自2013年8月1日开始,海口市可就近办理内地居民普通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即允许符合条件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在海口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普通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申请。 新出台的“老人就近办理普通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即自2013年8月1日添加到日历起,年龄在60周岁(含)以上,且在非户籍地居住六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在居住地(全省范围内)就近提交普通护照、赴台出入境证件申请。 新出台的“内地居民就近换、补发出入境证件”,是指自2013年8月1日起,在海南非户籍地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可在居住地(全省范围内)换发、补发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申请再次赴台同类签注。 另外,已实施“提供公民查询本人近5年内出入境记录服务”的新措施,是指公民本人申请办理,提交《查询出入境记录申请表》,并交验本人的出入境证件或者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陪同申请办理,交验申请人的出入境证件或者户口薄原件、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及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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