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记者从《海口市奖励旅行社开发客源市场暂行办法》新闻发布会获悉,海口市政府新出台旅行社奖励政策,通过提高奖励标准,扩大奖励范围,增设奖励专题奖,进一步完善奖励政策,以进一步调动本地旅行社积极性,主动参与开发海口旅游文化新产品,增加游客海口逗留天数,做旺海口旅游市场,加速海口从旅游集散地向旅游目的地转变的步伐。 海口市自2007年实施旅行社奖励政策 5年来,政府共投入奖励金733万元。在旅行社奖励政策的刺激下,旅行社积极组团,促使海口旅游收入年年增长,2010年实现旅游总收入72.09亿元,同比增长10.9%,2011年实现旅游总收入83.02亿元,同比增长15.2%。目前,旅行社组织的游客三分之一在海口过夜,2011年达250万人次,这与原有旅行社奖励政策发挥作用是分不开的。 2012年是海口“十二五”的第二年,“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加快旅游管理改革,按照国际通行的旅游服务标准,推进旅游要素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把海口建设成为集休闲度假、商贸会展、康体娱乐、文化体育、购物观光为一体,国内外一流的热带滨海商务休闲和娱乐都市。随着去年海口市奖励航空新政策的出台,航空运力不足等制约旅游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得以改善,海口市旅游业发展呈现新的态势。 为适应国际旅游岛建设新形势下海口旅游业发展的需要,最新修订的《海口市奖励旅行社开发客源市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 与旧的奖励政策相比,《办法》呈现出四大特点:一、取消增量奖励。据旅行社反映,原《办法》奖励增量有一定的局限性,作用不明显。从增量来说,海口市旅行社年度有增量的旅游企业不多,导致大部分旅行社积极性不高,参与性不强,2011年度全市205家旅行社,获奖旅行社只有18家,仅占总量的8.8%。所以新《办法》不考虑增量奖励。 二、奖励标准高。以旅行社组织团队入住酒店一项为例,旧政策奖励金额为每人次4-12元不等,新政策奖励金额为每人次10-35元不等。经评估,2012年旅行社将积极响应政府政策,调整旅游行程,完成上述条款所确定的奖励项目和标准,奖励金预计达1204万元,比2011年增加874万元。 三、奖励范围大。新政策将住宿、游览景区和观看演艺节目捆绑,实行人次、境外境内不同价。专题奖增加琼北专线游和会议引进,琼北专线游按30元/人次奖励,引进会议规模达到200人以上入住一、二类旅游饭店每次会议按2万元奖励,入住三类旅游饭店每次会议按1万元奖励。 针对性强。海口作为海南国际旅游岛中心城市,它的发展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尤为明显。琼北专线游奖励政策的出台对于进一步推动琼北地区旅游市场的发展,强化琼北湛江区域旅游合作组织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本地旅行社外联组团业务的发展,积极招徕游客,带动来琼游客量的持续增长,进一步辐射酒店、交通、会展、景区(点)、高尔夫、餐饮购物等相关产业,推进旅游要素转型升级,实现海口旅游业的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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